重慶一名大學教授與再婚妻子之間演繹出的情感故事跌宕起伏,結果兩敗俱傷。
女子自稱認識大學教授互生情愫,
離婚第三天她與他領證結婚
這名女子叫曹旗,今年47歲,系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qū)人。
她告訴記者,多年前她和丈夫一直在浙江杭州做生意,他倆育有兩個兒子,全家人生活得很幸福。
2016年3月中旬,夫妻倆通過朋友介紹在杭州認識了男子李基(均系化名)。
曹旗了解到,李基是北京人,比她小2歲,當年大學畢業(yè)后到美國深造,2008年5月獲博士學位,在美工作7年后回國,然后在浙江某大學工作,系知名教授。
她說,一來二往,兩人慢慢熟識起來,她崇拜對方學識淵博,對方則欣賞她賢惠能干,相互之間頓生情愫。
2018年12月5日,曹旗與丈夫協議離婚,兩個兒子歸她撫養(yǎng)。
“同年12月7日,我和李基在四川雅安老家領證結婚,我倆都是二婚,重新步入婚姻殿堂。”曹旗回憶說,婚后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她感覺很甜蜜很幸福,惹得身邊的人甚是羨慕,兩人經常帶著孩子出去游玩,有時周末也會出去度假,全家人其樂融融。
2019年6月,李基調到重慶一所大學任教,被聘為博士生導師,曹旗也跟著來到重慶生活。
平時,丈夫在單位從事教學科研工作,曹旗則在家相夫教子,有時也協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教授自稱遭妻子毆打拘禁,凌晨跳窗逃走,
起訴稱被精神控制要求離婚
在曹旗眼中,這樣的日子沒過幾年。
她回憶說,2021年8月31日,她和丈夫尚在四川雅安老家,當晚他突然找茬與她吵架,隨后關機玩失聯。
她稱,當時曾到附近派出所報警稱丈夫失蹤,民警認為不夠立案時間,事后她四處打聽,一直沒有丈夫的消息。
然而,對那天晚上發(fā)生的事,李基則有自己的說法。
事后,他在給曹旗的一封電子郵件中稱,當晚她對他家暴,拿棍子擊打他頭部和背部,他的手提電腦等被她藏起來,同時將他拘禁在家,次日凌晨,他從家中閣樓跳窗逃離,在雅安坐出租車到達成都東站,天亮后乘高鐵回到重慶。
同年9月6日,李基向四川雅安市雨城區(qū)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而先前曹旗所稱的婚后的幸福,在李基看來則是另一番景象。
李基在起訴狀中介紹稱,他倆婚后無子女,結婚后不久妻子劣性顯現,對他采取毆打、刀割等方式進行身體傷害,并以自殘、跟蹤、騷擾他同事等方式進行精神控制,他礙于學者身份長期忍耐,身體精神遭受雙重煎熬,對工作生活失去動力、信心。
李基還稱,有鑒于此,他與妻子已無任何感情可言,雙方感情完全破裂,無和好可能,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保障自己的身心健康,特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兩人離婚,判令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021年10月8日,雅安市雨城區(qū)法院立案受理,后來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開始認為感情尚未破裂判兩人不予離婚,
后來對方再次起訴,法院判離婚
庭審時,曹旗堅決不同意離婚。
她辯稱,雙方感情尚未破裂,尚未達到離婚的法定條件,兩人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礎。
曹旗說,婚后兩人一起齊心協力經營家庭和事業(yè),她因丈夫工作關系從浙江來到重慶,她帶著與前夫所生的兩個孩子同丈夫一起生活,夫妻相敬如賓,一家人和諧相處,為了開啟美好幸福的生活,他倆還于2020年在重慶江北區(qū)購買了一棟別墅,首付了300萬元,這筆首付款中有她賣掉自己婚前位于四川成都的一套住房和前夫給兩個孩子的16萬元生活費即210余萬元,而丈夫李基僅支付了80余萬元。曹旗還辯稱,雙方均系再婚,更應好好珍惜感情,維系再次獲得的婚姻,她希望雙方加強溝通,互諒互讓,一定能夠維護這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
她認為李基的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機會,讓雙方打開心扉、坦誠相待,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
法院審理認為,該案中,李基與妻子曹旗經人介紹認識、戀愛、結婚,曹旗還隨丈夫工作的調動從浙江來到重慶生活,雙方應該是有感情的。近期因雙方在生活中遇到一定的困難和問題并發(fā)生吵鬧,不能就此認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只要今后雙方加強感情溝通交流,以家庭利益為重,互諒互讓,妥善、冷靜處理好家庭矛盾,夫妻關系是可以改善的。而且雙方均系再婚,更應審慎對待婚姻關系,在今后的生活中雙方要好好珍惜夫妻感情,珍惜家庭成員之間的親情,多反思自己,克服自身缺點,冷靜而妥善處理雙方之間存在的家庭問題,以利于家庭的和諧幸福,更有利于社會的穩(wěn)定。
法院還稱,在案證據不足以認定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對李基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2021年12月21日,雅安市雨城區(qū)法院一審宣判稱,不準予離婚。
一審宣判后,李基不服,上訴至雅安市中級法院,稱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他和妻子的感情已經破裂,一審適用法律不當,兩人符合法定的離婚情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重審或改判。
二審中,李基向法院提交了相關證據,以證明妻子侵犯了他的隱私權、名譽權,騷擾、威脅、恐嚇他及家人導致他患精神抑郁癥,兩人不具有夫妻感情的事實。但曹旗辯稱,這些與事實不符,若認為有侵權行為,可另行起訴,她對那些證據予以否認,稱自己以前處理矛盾的方式方法不對,愿意改正。
二審法院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查明的事實一致。
雅安市中級法院認為,該案中當事雙方在處理家庭糾紛、家庭矛盾時因不夠冷靜,未認真分析矛盾產生原因,而是采取了一些不當的方式激化了矛盾。但是,每個家庭都會因為生活瑣事產生糾紛,只要雙方能夠冷靜處理,善待對方,是可以化解矛盾糾紛的。該案當事人雙方從認識到結婚,及婚后一段時間的共同經歷可看出,雙方的結合應該是審慎并有較為深厚的感情基礎的。雙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好好珍惜夫妻感情,珍惜家庭成員之間的親情,正視矛盾,加強溝通,積極改進,多反思自己,克服自身缺點,冷靜而妥善處理雙方之間存在的家庭問題,以利于家庭的和諧幸福和社會的穩(wěn)定?,F有證據不能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故對于李基要求離婚的上訴主張,該院不予支持,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
2022年4月29日,該院終審判決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同年11月中旬,李基以雙方文化背景差異巨大,性格不和等再次向雅安市雨城區(qū)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同年12月,該法院判決準予兩人離婚,曹旗不服,上訴后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p>
丈夫提刑事自訴稱妻子涉嫌侮辱、誹謗,
法院稱證據不足,駁回起訴
早在2022年2月初,李基向重慶市沙坪壩區(qū)法院遞交了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狀告妻子曹旗涉嫌犯侮辱罪、誹謗罪。
他在自訴狀中稱,他與曹旗婚后感情不合,對方性格極端,常以暴力、自殘等不理性方式處理婚后矛盾,有一次因她實施家暴導致他鼻骨骨折,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離婚司官期間,曹旗明知兩人婚姻關系已無法彌合,為索取更多財產,侮辱他的人格尊嚴、名譽,毀掉他的前程,不斷向他及其親屬發(fā)送威脅、辱罵信息,捏造他與其同事出軌的事實并通過發(fā)送短信、圖片至微信朋友圈,公開對他進行侮辱、恐嚇,更為甚者,在離婚訴訟第一次開庭后,曹旗又在網絡平臺發(fā)布帶有侮辱性字眼的生活隱私圖片、視頻,播放瀏覽量高達數萬次,她這些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實的行為,嚴重敗壞他的名譽,使他在不明真相的領導、同事、學生和親友之間造成難以挽回的消極影響。
他說,在此期間自己無法正常開展教學科研工作,身心受到巨大傷害,精神嚴重抑郁,迫于壓力于2022年1月初離職。
他請求追究曹旗的侮辱、誹謗罪,判令她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10萬元。
此案于同年7月26日下午2:30在重慶市沙坪壩區(qū)法院開庭審理。
2023年11月30日,該法院出具刑事裁定書稱,該院審查認為,自訴人李基負有舉示證據證明曹旗捏造事實誹謗自己以及對自己進行公然侮辱,情節(jié)嚴重的義務。但其舉示的證據不能證明存在這些事實,且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故自訴人李基控訴曹旗犯侮辱罪、誹謗罪的證據不足,“駁回自訴人李基對被告人曹旗的起訴?!?/p>
曹旗在看收到的刑事裁定書
妻子網上實名舉報教授丈夫嫖娼,
報警后警方介入調查
曹旗告訴記者,當初獲知丈夫對她提起刑事自訴后,她一怒之下在網上實名舉報他嫖娼。
她曾發(fā)微博稱,2017年5月下旬的一天凌晨,李基讓她開車,將他送到浙江一大型洗浴會所嫖娼。
她說,她一直在屈辱中隱忍,因為愛他,便包容了他。
她還稱,丈夫嫖娼時喜歡攜帶設備將現場拍下來,然后儲存在家里,她手中有關于他嫖娼的現場視頻和支付憑據等證據。
記者采訪獲悉,雅安市中級法院關于李基和曹旗的一份離婚判決書曾載明,2022年8月11日,曹旗向雅安市雨城區(qū)東城派出所報警稱,李基于2017年、2019年期間,在雨城區(qū)數家酒店多次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男女關系,要求公安機關核查。目前,此事尚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校方回應:早已解除聘用合同
李基所在大學人事處的一份離職證明顯示,李基于2019年6月起進入該校工作,為某學院教師,學校于2021年12月解除其聘用合同,但沒有注明解聘原因。
該大學黨委宣傳部一名女性工作人員曾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證實,該離職證明是真實的,李基在解聘后不久就離開了學校。
李基的一名原同事也向記者證實,他確實早已離開了學校,至于去了哪里,他不清楚。
涉事教授回應:
她一直抱著“我不能擁有須毀滅的心理”
記者曾撥通了李基教授的電話,就曹旗所言是否屬實等問題向他求證。
他回應說,“不屬實?!蓖瑫r稱,自己早已不在那所大學上班了。
對于其他方面的問題,他不愿多說,稱自己有事,便匆匆掛斷電話。
記者注意到,當初李基曾在一份上訴狀中稱,他與曹旗結婚時間很短,并沒有建立起穩(wěn)固的夫妻感情,他與對方在學識、認知、身份地位方面存在巨大差距,結婚后經常發(fā)生爭吵,激烈時她甚至動手打他,但他礙于知識分子身份、怕遭人恥笑,所以一直忍耐,精神和肉體長時間遭受折磨煎熬,以至于無心搞科研工作。
他還說,讓他更不能容忍的是,曹旗在網上發(fā)布視頻和圖片等,內容涉及他招嫖等信息,他報警后,民警對她罰款500元,“縱觀曹旗的行為,從結婚時的目的性思維到婚姻關系續(xù)存期間的控制性思維,再到離婚訴訟時的打擊毀滅性思維,她一直抱著我不能擁有必須毀滅的心理。”李基說,曹旗口口聲聲稱與他有著深厚的夫妻感情,在享受著他工作帶來的榮光和利益的同時,對他進行家暴、詆毀、造謠、打擊、毀滅,最終導致他被迫離職,使他在行業(yè)內的認可度降低、名譽貶損,讓他在親朋甚至國人面前被誤以為是無德無良的教授。
基于李基的這些說法,曹旗予以否認。
她舉示相關現場圖片和醫(yī)院的診斷證明等證據說,有一天她從浙江回到重慶,發(fā)現李基與一名女同事關系曖昧,要求他給出合理解釋,雙方爭吵后產生肢體接觸,“他用音響砸我頭部,頓時鮮血直流,凌晨時分在我兒子的要求下,他才撥打120?!?/p>
她同時稱,此前她一直想和李基和好如初,但他不愿溝通,她在網上的實名舉報是被迫的,自己手中有大量證據,不希望鬧到無法收拾的地步,“如今緣分已盡,人生一世做不了夫妻,也可以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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