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大家的保險意識
已經大大提升
相信不少坊友也為自己或家人
買過醫(yī)療險、重疾險等
健康類的保險
不過上海的王大爺
買了200萬保險金的醫(yī)療保險
患癌后卻遇到了拒賠的情況!
而保險公司的理由
十分牽強……
王大爺通過手機小程序,花費1400多元投保了一份老年綜合醫(yī)療保險,保障內容是以癌癥為主的100種特定疾病,保險金合計200萬元。
投保時
保險公司通過電子頁面
對王大爺的健康情況進行了問詢
王大爺對包括“脊椎”在內的全部問題
均做出了否定回答
原告(王大爺)代理律師表示
王大爺并沒有看到問詢“脊椎”疾病的界面,對于當事人而言,在手機上翻閱如此大段的文字,并進行逐字逐句地閱讀,具有很大的難度。
去年1月
王大爺被初次確診為肺癌
治療花了16萬余元
在申請保險金時
應對方詢問,王大爺表示
自己6年前曾做過腰椎間盤手術
然而,不久后,他就收到了保險合同解除通知書,保險公司因其未告知脊椎疾病,以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拒絕賠付,并單方面解除合同。
被告(保險公司)代理律師表示
原告所患脊柱相關疾病屬于保險公司詢問的病情范圍,其回答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是否承保,而王大爺沒有如實告知,保險人依法獲得解除權,保險合同無效。
法院審理認為
王大爺曾患的腰椎疾病與申請理賠的肺癌,身體部位不同,兩者之間并不存在直接因果關系。
此外,投保人的告知義務具有被動性。金山法院商事庭庭長高麗宏解讀,根據保險法的規(guī)定,告知義務是一問一答的形式,保險公司沒有詢問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沒有義務說明。
本案中,保險公司未能證明,其就腰椎疾病向王大爺進行了具體詢問,對于“脊柱和關節(jié)疾病”的問詢隱沒在了大量疾病問詢之中。要求不具備醫(yī)學背景的老年人,準確理解和判斷專業(yè)醫(yī)學名詞,過于苛責。
最終,金山法院判決
扣除免賠額
保險公司賠付保險金12萬余元
法官提示
●針對老年群體,保險公司應對承保條件、理賠條件等進行特別告知,老年投保人如遇難以理解的內容或術語,可要求工作人員充分說明;
●而對投保人一方來說,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可能面臨保險合同被解除,無法獲得理賠。
案件聚焦(記者:張幗霞潘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