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考生面試“保過”
否則全額退款
結果培訓機構“食言”
面試沒通過,費用久拖不退
近日
哈爾濱市南崗區(qū)人民法院判定
學校不但要全額退款
還要加上資金占用產生的利息
2021年6月,黑龍江省教育廳官網發(fā)布全省202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通知,哈爾濱五常市小王報名參加了當?shù)刂袑W美術教師職位招聘考試,并通過了筆試。
為了提高自己面試能力和成績,小王同月9日報名參加北京導氮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后改名深圳導氮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分公司主辦的筆試面試培訓班。
當時培訓機構推出了面試(含補錄和調劑)“保過”班,費用需要16050元,為了考試順利過關,小王咬牙報了這個“保過”班。雙方約定,16050元學費一次性付清,學員如按協(xié)議要求參加培訓卻未能通過考試,在學員提交全部退費材料申請后,培訓機構30個工作日內全額退款。
但最終小王還是沒能通過面試,他便按協(xié)議要求于2021年8月27日提交了全部退費材料,申請退費。8月31日,退費審核通過,但培訓機構遲遲不退款,甚至提出分12期退還,遭到小王拒絕。幾次催討無果,小王便將培訓機構告到了哈爾濱市南崗區(qū)人民法院,要求全額退款并賠償因占用資金所產生的利息。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王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學員協(xié)議合法有效。根據(jù)協(xié)議約定,小王主張的退還其培訓費1605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關于資金占用利息,法院認為,因本案系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損失即逾期利息的損失,故依法支持自培訓機構違約之日,即2021年10月19日(退費審核通過后30個工作日)至實際給付之日止,以16050元為基數(shù),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資金占用利息。
哈爾濱市南崗區(qū)法院速裁審判庭法官居冬梅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提醒消費者,為了避免“退費難”和培訓機構“卷錢跑路”造成經濟損失:
一要選擇有資質的正規(guī)培訓機構;
二是不要一次性繳納超期高額費用;
三是簽訂培訓合同時,仔細研讀條款,逐項逐條審閱確認;
四要妥善保管好培訓合同及發(fā)票,保留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