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回校途中下錯地鐵站,女大學生邊打電話跟男友吵架邊走向巴士站,結(jié)果被一名醉酒的客工跟蹤、暴打和鎖喉,最終被拖進草叢慘遭強奸。
現(xiàn)年26歲的印度籍客工卡迪克(Chinnaiah Karthik)事后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一度獲得無事省釋,但他四年后病情好轉(zhuǎn),2023年10月27日在高庭承認一項嚴重強奸的控狀。
高庭法官彭康釗將被告面對的另一項強行擄走女子發(fā)生性行為,以及一項挪用他人易通卡的罪行納入考慮后,判被告坐牢16年和打鞭12下。
受害者至今仍身心受創(chuàng)。(示意圖/王彥燕攝)
這起事件發(fā)生在2019年5月4日凌晨1時,地點是賽馬公會道(Turf Club Avenue)附近的叢林。被告當時是一名清潔工。
根據(jù)案情,當時23歲的受害女子是在籍大學生,她當天深夜結(jié)束活動后,打算搭地鐵回學校宿舍,但她下錯站到克蘭芝地鐵站,于是打算轉(zhuǎn)搭巴士。
在國外的男友這時通過電話與她發(fā)生爭執(zhí),她于是從約有七至10人的巴士站走開,獨自步行到下一個巴士站。
兩人在通話中持續(xù)爭吵,女子邊走邊哭,完全沒有留意四周。當時在附近的被告看到女子哭泣后,上前搭訕。
女子謝絕被告的“關(guān)心”后,才察覺四周非常陌生,于是打算走回地鐵站,但被告卻指引她往另一個方向。
女子發(fā)現(xiàn)被告一直跟蹤自己后,趕忙走向?qū)γ娴娜诵械老胍﹂_被告,但被告這時沖上前拳打女子。他不僅打落女子的眼鏡和手機,還對她鎖喉,接著把她拖到附近草叢強奸。
女子擔心男子加害于她,不敢過于反抗,只是試圖掙開被告的手臂想要呼吸,被告卻勒得更緊,還警告她保持安靜。
被告事后從女子的背包中搜出水瓶,自己喝了幾口水后,把剩下的水倒在女子身上,接著逃之夭夭。
男友當時在電話中聽到女子的尖叫聲后,趕緊撥電通知朋友,后者報警。
男友后來趕到醫(yī)院,發(fā)現(xiàn)女子傷勢相當嚴重,完全認不出她。受害者至今仍身心受創(chuàng)。
警方隔天在事發(fā)地點附近逮捕被告,他的DNA與在女子衣物和附近尋獲的男性底褲上檢驗到的DNA吻合。
律師代為求情時稱,被告悔不當初,真心對女子感到抱歉,但因精神狀況才一再拖延認罪,并非刻意而為,懇請法官判監(jiān)15年和打鞭12下??胤絼t要求判監(jiān)15年至17年,以及打鞭16下至18下。
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認為醉酒的被告當時預謀跟蹤女子,不僅對她施暴,還把水潑向女子,企圖銷毀證據(jù)避開追查,但考慮到他選擇認罪,最終判他坐牢16年和打鞭12下。
文:王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