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回報高收入的誘惑下
經(jīng)常有人結伙偷渡緬甸“務工”
妄圖另辟蹊徑去“賺大錢”
殊不知
等待他們的將是牢獄之災
2021年7月22日,彭陽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在核查全區(qū)“斷流”專案行動第四類人員馬某某時發(fā)現(xiàn),其背后隱藏著一個非法偷越國邊境、實施網(wǎng)絡詐騙的違法犯罪團伙。為有效打擊違法犯罪,遏制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件的發(fā)生,彭陽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刑事大隊隨即立案偵查。
經(jīng)查,2020年3月份開始,以某峰等人為首的犯罪團伙,以到云南打工獲得高額報酬為由引誘國內的親朋好友,在無有效出入國境證件的情況下,通過徒步翻山等方式偷越國(邊)境至緬甸。該詐騙犯罪團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恒生外匯”虛假網(wǎng)絡平臺,以“殺豬盤”的形式誘導被害人下載注冊進入平臺,通過控制后臺設置買賣外匯、黃金、虛擬貨幣等虛假投資類目對加入該網(wǎng)絡平臺的受害人實施系列詐騙,騙取巨額財產(chǎn)。通過核實,關于涉及恒生外匯平臺詐騙案件共計239起,涉案金額達530余萬元,受害人涉及湖北、遼寧、山西等多省。
為深化打擊,形成對偷越國邊境、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的有力震懾,刑偵大隊對郭某某、王某某等人偷越過邊境、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件循線深挖,研判偵查,最終輾轉全國多地,歷時一年多成功抓獲1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7名嫌疑人被依法判處9年至2年不等刑罰。
犯罪團伙實施詐騙的具體方式有:
1、通過從國內購買電話卡和已經(jīng)注冊好的社交APP賬戶提供給組員實施詐騙時使用,組員在拿到社交賬號后,利用團伙事先準備好的“劇本”,將自己包裝成“成功人士”、“高富帥”。
2、在包裝好自己后,組員會在soul、探探等社交軟件上打招呼加好友尋找詐騙目標,一般會選擇具有一定經(jīng)濟基礎的“優(yōu)質客戶”作為詐騙目標,繼而添加被害人的QQ或者微信,為實施詐騙奠定基礎。
3、成功添加好友后,組員會按照之前培訓的要求,與被害人頻繁聊天,對被害人關懷備至,增進感情以達到可信賴關系。
4、等網(wǎng)戀關系穩(wěn)定后,組員會按照培訓的“三步快切”和“話術”等詐騙手法引誘被害人下載“恒生外匯”網(wǎng)絡平臺,先小額投資外匯、黃金、虛擬貨幣等虛假項目,同時,詐騙團伙通過后臺操作,讓被害人賬戶小賺一筆且能成功提現(xiàn)。
5、當被害人嘗到甜頭后,組員會告訴被害人自己掌握內幕消息,讓被害人覺得跟著他投資穩(wěn)賺不賠,誘導被害人在“恒生外匯”平臺加大投資金額。
6、被害人加大投資金額后,再次提現(xiàn)時詐騙團伙會以各種理由拒絕為被害人提現(xiàn),并繼續(xù)引導被害人交納各種費用,直至被害人沒有錢進行投資為止。
警方提醒
電信詐騙害人害己,一方面,面對金錢和感情誘惑,我們要擦亮雙眼,提高防范意識和能力,避免被騙;另一方面,我們應當自覺抵制“出國淘金”等詐騙違法犯罪行為,切勿以身試法。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偷越國(邊)境,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惕!!
如果你還對國外的“高薪”工作抱有幻想
再次提醒大家
不要盲目輕信
境外務工“暴富”的誘惑
偷越國(邊)境
或者為偷越國(邊)境提供便利
都是違法犯罪行為!
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最后
警方正告滯留緬北人員及其家屬
請及時聯(lián)系勸促親人
盡快回國入境投案自首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
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
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