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毒品經(jīng)過喬裝打扮
極具隱蔽性和誘惑性
如“神仙水” “開心水” “聽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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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不上癮,查驗不出來”
販毒人員通過花言巧語
勾起你對毒品的好奇心
吸毒是金錢的損耗、健康的透支
販毒更會付出自由的代價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豐城市人民法院分案審結了一起販賣新型毒品“神仙水”案,涉及的二十名被告人分別以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窩藏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基本案情
2021年,被告人涂某峰伙同被告人蒙某紅網(wǎng)購“神仙水”原液進行販賣,被告人王某琪提供自己的支付寶、微信二維碼供蒙某紅收取毒資并幫助送貨,被告人蔣某晨、孟某康等人從涂某峰、蒙某紅處購買“神仙水”原液注射到雪碧、奶茶等飲料中進行勾兌,并販賣給被告人鄧某文(夜場DJ)等人,夜場DJ再將“神仙水”飲料轉賣給吸毒人員。
被告人付某偉在某酒吧包廂容留羅某、付某等人吸食“神仙水”飲料。因害怕公安查處,被告人涂某峰將剩余30余瓶“神仙水”原液藏匿于同村被告人涂某泉家中,后被公安機關繳獲。經(jīng)抽樣鑒定,“神仙水”原液中均含有γ-羥基丁酸。
法官提醒
“神仙水”以“γ-羥基丁酸”為主要成分,濫用它會造成暫時性記憶喪失、惡心、嘔吐、頭痛、反射作用喪失,嚴重者會失去意識、昏迷甚至死亡。目前,我國已將“γ-羥基丁酸”列入一類精神藥物予以管制。
此類案件呈現(xiàn)主要特點
涉毒人員年輕化
在一些QQ群和微信群中,“神仙水”“聽話水”“聰明藥”“電子煙”類新型毒品被包裝成潮流產(chǎn)物,利用青少年好奇和喜歡嘗試的心理,吸引自制力較差的青少年聚眾吸食,對社會大眾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造成較大的隱患。本案涉毒人員多為90后,因無業(yè)無收入,想通過販賣毒品賺取“快錢”,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犯罪隱蔽性強
近年來,毒品交易形式日趨隱蔽,涉網(wǎng)絡、快遞寄送、跨地區(qū)郵寄毒品,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匿名支付毒資成為主流。一些販毒分子為了逃避打擊,將毒品偽裝成飲料在KTV、酒吧、夜店等休閑娛樂場所販賣,普通民眾難以辨別。
吸服方式簡易
與吸食冰毒、氯胺酮等毒品需要工具不同,“神仙水”等毒品無色無味,往往化身飲料、食品中使用,使得受害者在無意中成為毒品吸食者。
易誘發(fā)其他犯罪
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神仙水”無色無味的特點,將其溶于酒水、飲料中作“迷奸水”“聽話水”,延伸出強奸、輪奸、詐騙等其他犯罪,女性尤其是未成年人更應提高警惕。
毒品可能就在身邊
你我都要保持警惕
切勿隨便接受陌生人的
煙、酒、飲料、零食小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