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雙節(jié)將至,計劃買車和換車的小伙伴們福利來了——按照廣東省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部署,“樂購東莞”新一輪汽車置換更新補貼來了。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樂購東莞”開展加力支持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活動,向消費者發(fā)放一次性購車補貼。
補貼標準是多少?哪些人可以申請?怎么申請?市商務局針對市民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據(jù)介紹,在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開展加力支持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活動,對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注冊登記的乘用車,并且在東莞市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乘用車新車的,向消費者發(fā)放一次性購車補貼。
本次加力支持個人乘用車置換更新活動設置統(tǒng)一補貼標準,按照購買新車價格分為三檔:
7萬元(含)至15萬元(不含),燃油車補貼8000元/輛,新能源車補貼9000元/輛;15萬元(含)至25萬元(不含),燃油車補貼12000元/輛,新能源車補貼13000元/輛;25萬元(含)以上,燃油車補貼15000元/輛,新能源車補貼16000元/輛。
申請條件和要求,需轉讓本人名下注冊登記的乘用車。轉讓車輛需在2024年8月22日前登記在個人消費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轉讓。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新購車輛日期需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并在2025年1月15日前在公安部門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xù)。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注冊登記日期以《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
參加申請補貼的轉讓車輛所有人和新購置車輛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本人名下。須在2025年1月15日前提交補貼申請。新車須在東莞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并取得有效的東莞《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一輛舊車僅能對應一輛新車申領一次補貼,同一個人消費者只能領取一次補貼。同一輛新車不得同時享受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和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新車購買日期不得晚于該車注冊登記日期。
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轉讓車輛是指登記在個人消費者本人名下的乘用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xù)。新購車輛是指購買新能源車、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新車,新能源車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最新發(fā)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為準。
消費者需準備這些申請資料:補貼申請人手機號、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或護照、回鄉(xiāng)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臺胞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正、反面,證件須在有效期內(nèi);轉讓車輛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行駛證》正、副頁;新購車輛的機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機動車行駛證》正、副頁;個人賬戶銀行卡信息。
【補貼流程】
1.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的汽車,并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車,取得轉讓車輛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新購車輛的機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新購車輛《機動車行駛證》等相關資料。
2.個人消費者登錄活動平臺,進行手機號授權,上傳身份證明正反面(如二手車、新車購車登記的身份證明不一致,需同時上傳兩個身份證明材料)、轉讓車輛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機動車行駛證》正、副頁,新購車輛的機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和《機動車行駛證》正、副頁,系統(tǒng)自動抓取上傳資料信息并由消費者確認無誤后提交。
3.平臺核驗:省核驗平臺對消費者個人身份信息,二手車轉讓登記、新車注冊登記信息,二手車和新車交易發(fā)票、個人消費者在全省申請補貼資格進行驗證。
4.審核確定補貼資格:活動第三方執(zhí)行機構,結合省核驗平臺核驗結果,對補貼申請人的全鏈條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通知補貼申請受理平臺發(fā)放補貼。審核不通過,將駁回原因告知補貼申請受理平臺,由平臺反饋給補貼申請人。補貼申請人視情況補正申請資料。
5.發(fā)放補貼:按照申請平臺的類型,將購車補貼一次性發(fā)放至申請人個人平臺賬戶或個人銀行卡賬戶,其中發(fā)放至個人平臺賬戶的補貼可提現(xiàn)。
【熱點問答】
問:本次補貼申請對象是什么?
答:本次補貼只針對個人消費者。
問:在什么平臺提交申請資料,如何提交申請資料?
答:補貼申請平臺正在測驗調試當中,平臺上線后會第一時間在“樂購東莞官方資訊號”予以告知。
問:同一輛新車能否同時享受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和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答:不可以。
問:對二手車號牌所在地和轉移登記地址有要求嗎?
答:沒有要求,但受到核查條件限制,外省車牌和本省車牌在外省進行轉移登記的審核周期較長。
問:在東莞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車,開具外市機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可以在東莞申請補貼嗎?
答:不可以,以申請人提交的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為依據(jù),確定補貼申請受理地和補貼發(fā)放地。
問:申請了市置換更新補貼還能申請鎮(zhèn)街其他汽車促消費活動補貼嗎?
答:不可以。
問:申請補貼對舊車登記在個人消費者名下的時間有要求嗎?
答:轉讓車輛需在2024年8月22日前登記在個人消費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轉讓。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問:先購買新車,再轉讓舊車可以申請補貼嗎?
答:可以,新車購買時間和舊車轉讓時間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即可。
問:購買的新車用作營運,可以申請補貼嗎?
答:可以,本次活動對新舊車輛營運性質不作要求。
問:已申請上一輪置換更新補貼的,可否按新標準追溯?
答:根據(jù)廣東省《關于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實施方案》,對于5月1日-7月31日參與置換更新的,按照上一輪補貼標準執(zhí)行,不做追溯。
問:對于8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購買新車并轉讓舊車的,可否追溯申請補貼?
答:根據(jù)廣東省《關于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實施方案》,新一輪汽車置換更新活動從9月1日起實施,之前未能申請的,不做追溯。
問:轉出舊車原本登記妻子名下,新車登記在丈夫名下,可以申請補貼嗎?
答:不可以,參加申請補貼的轉讓車輛所有人和新購置車輛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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