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農貿市場買菜,看到的鮮肉海鮮、瓜果蔬菜,個個新鮮艷麗、賣相誘人;買回家后卻仿佛大變了樣,沒那么新鮮了,究其原因,二者隔了一盞“生鮮燈”。
這種特殊的照明設備,通過不同的光照顏色,可以讓生鮮產品看起來更加靚麗,也更容易激起人們的購買欲,因此被商戶看作是生鮮產品的“美顏神器”。
使用生鮮燈并不等于食品必然存在質量安全問題,但商家使用“生鮮燈”,可能導致消費者無法看出肉質是否新鮮,從而買到不新鮮的產品。
不過,從12月1日起,這種局面將會改變,商家違規(guī)使用“生鮮燈”,或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
有商家還在使用生鮮燈
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以下簡稱“銷售者”)應當保持銷售場所環(huán)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shù)木嚯x,防止交叉污染。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銷售者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二款規(guī)定,銷售和貯存場所環(huán)境、設施、設備等不符合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虎門開始整治“生鮮燈”
近期,虎門市場監(jiān)管分局積極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實地檢查指導、加大宣傳力度,對農貿市場“生鮮燈”使用情況開展全面排查整治。
該局組織開展了“生鮮燈”專項檢查,重點對市場內食用農產品經營主體進行排查,執(zhí)法人員查看光源色彩、亮度,對比自然光下生鮮產品色差,辨別燈具是否合規(guī),要求不符合規(guī)定的經營戶限期整改;涉及生鮮燈數(shù)量較多的農貿市場則進一步約談其主要負責人,督促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營造良好的市場經營環(huán)境。
該局在食用農產品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張貼《關于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示》,擴大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知曉度。線上線下相結合,向市場方及經營戶普及如何鑒別“生鮮燈”,提醒經營戶對使用的照明燈具等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按照規(guī)定更換燈具設施,摒棄各類“生鮮燈”“美顏燈”,還原肉類、蔬菜、水果等生鮮食用農產品“真本色”。
截至目前,虎門市場監(jiān)管分局共排查農貿市場30個,張貼提示80余份。其中,樹田市場和太港城市場經營戶均已換上符合新國標的日光型照明燈具。
虎門樹田市場已經換上標準照明燈具
虎門市場監(jiān)管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xù)加大日常監(jiān)管和宣傳引導力度,提高經營者自我管理能力和守法意識,督促指導經營者積極整改,同時加大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全力守護老百姓的“菜籃子”安全。
虎門市場監(jiān)管分局提醒消費者,如發(fā)現(xiàn)商家違法違規(guī)行為,可撥打12345、12315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