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東莞公安機關(guān)正在全市范圍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為進一步強化打擊力度,凈化社會風氣,營造平安和諧的社會環(huán)境,請廣大市民踴躍舉報違法犯罪線索。
請廣大市民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行為,幫助公安機關(guān)對違法犯罪實施精準打擊查處。
部分獎勵標準摘錄
舉報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獎勵標準: 1.造成人員受輕傷以上、財產(chǎn)損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1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500元; 2.造成2人以下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2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1000元; 3.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5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2500元。 舉報經(jīng)濟犯罪案件的獎勵標準: 1.一般經(jīng)濟犯罪案件、在本市造成重大影響或由市公安局督辦的經(jīng)濟犯罪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3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1500元; 2.涉案數(shù)額巨大的經(jīng)濟犯罪案件、在本市造成嚴重影響或由省公安廳督辦的經(jīng)濟犯罪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10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5000元; 3.涉案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經(jīng)濟犯罪案件、在本市造成惡劣影響或由公安部督辦的經(jīng)濟犯罪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30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15000元; 4.舉報的案件有財政罰沒返還的(如地下錢莊等),按照查獲沒收上繳財政部分5%以下給予獎勵,但獎金不高于10萬元;應獎勵金額低于按前述三種情形標準計算的金額的,則按前述三種標準給予獎勵。 涉爆涉槍涉刀案件: (1)查獲炸藥、發(fā)射藥、黑火藥1000克、煙火藥3000克、雷管30枚、導火索、導爆索30米、槍支1支、仿真槍5支或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涉爆涉槍涉刀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2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1000元; (2)破獲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窩點的涉爆涉槍涉刀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10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5000元; (3)破獲走私槍支及配件案件、網(wǎng)絡(luò)販賣槍支及配件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10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5000元。 嚴重暴力案件(犯罪分子故意使用具有強烈殺傷力、破壞力的犯罪工具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多人傷亡或重大財產(chǎn)損失的案件): (1)社會危害性較大,在本市造成較大影響或由市公安局掛牌督辦的嚴重暴力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10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5000元; (2)社會危害性極大,在本市造成惡劣影響并由省級以上公安機關(guān)掛牌督辦的嚴重暴力案件,舉報起直接作用的獎勵20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