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國家稅務總局2月9日發(fā)布公告
從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居民個人
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
根據公告,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什么是年度匯算?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哪些情況可享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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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你詳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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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應退或應補稅額 =[(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公告》第三條明確了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一類是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 。 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于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匯算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主要如下:1.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2.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3.因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yè)(職業(yè))年金以及商業(yè)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yǎng)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等;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另一類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 。 依法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下列在納稅年度內發(fā)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填報扣除或補充扣除:(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二)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2021年度匯算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從前兩次的辦理情況看,絕大多數納稅人能夠依法如實辦理,有相當數量的納稅人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享受了個稅改革紅利,也有很多納稅人補充了稅務部門未掌握的收入,辦理年度匯算申報繳稅。同時,稅務部門也發(fā)現有少量納稅人,經過稅務機關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沒有如實申報。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對于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1.年度匯算的時間范圍是什么?納稅人何時可以預約辦稅?答:2021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跨度4個月,全天候24小時隨時辦理,納稅人辦稅時間非常充裕,無需搶在前幾天扎堆辦理。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辦理年度匯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預約操作步驟非常簡便,有關功能將于2月16日上線。2.納稅人想預約3月2日辦理匯算,但沒有預約到,怎么辦?答:納稅人沒有預約到3月2日辦理匯算也無需著急,可以選擇其他日期進行預約,也可以不預約,3月16日后直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端辦理匯算申報即可。如納稅人確有緊急情況,又沒有預約到合適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直接辦理。3.納稅人在3月1日匯算期開始后才注意到可以預約辦稅,此時再預約還來得及嗎?答:3月1日以后直到3月15日,納稅人仍然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預約辦稅,選擇未約滿的任意日期預約即可。當然,納稅人也可以不預約,3月16日后直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端辦理匯算申報。4.工作單位通知納稅人在4月上旬辦理年度匯算,納稅人還需要預約嗎?答: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稅務部門會分批分期通過單位通知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因此如果單位已通知納稅人具體的辦理時間,建議在相應時間段內辦理,以便享受高質量的納稅服務。如果納稅人確需在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申報,也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預約辦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