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松山湖發(fā)布《東莞松山湖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辦法》,進一步推動園區(q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當前,2021年第一批次(技術交易促進類)申報工作已啟動,征集需求范圍涵蓋技術轉讓及技術開發(fā)合同補助。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獎勵、技術轉移人才獎勵每家單位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
為貫徹落實《東莞松山湖高新區(qū)關于加快松山湖科學城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近期,松山湖發(fā)布《東莞松山湖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辦法》,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企業(yè)等創(chuàng)新主體及科技人員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推進經濟提質增效。
當前,2021年第一批次(技術交易促進類)申報工作已啟動,希望通過征集項目需求,進一步活躍技術交易市場,全面支持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建設。
申報對象及內容
申報對象
學校、科研機構(含“新型研發(fā)機構”)、企業(yè)等各類創(chuàng)新主體或服務機構,以及在松山湖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個人。
申報內容
1.技術轉讓及技術開發(fā)合同補助
(1)技術轉讓、許可合同補助
支持企業(yè)承接境內外高校和科研機構等單位科技成果并在松山湖實施轉化,對產業(yè)化效果明顯的項目,簽訂技術轉讓、技術許可合同的技術交易額20萬元及以上的,按不超過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技術轉讓、實施許可合同購買方獎勵。每家單位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
(2) 技術開發(fā)合同補助
鼓勵松山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yè)與東莞市內企業(yè)開展成果轉移轉化的協同創(chuàng)新,對于產業(yè)化效果明顯的項目,簽訂技術開發(fā)合同的技術交易額20萬元及以上的,按不超過技術交易額的2%給予技術開發(fā)合同受托方獎勵,每家單位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2.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獎勵
(1) 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獎勵
支持引進和培育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對松山湖單位被科技部認定為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且經科技部考核,年度機構考核評價為優(yōu)秀的,給予50萬元獎勵;評價為良好的,給予15萬元獎勵。每家機構僅獎勵一次。
(2)技術合同登記服務機構獎勵
實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服務獎勵制度,對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服務機構,按技術合同認定額萬分之一的比例給予獎勵,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3)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獎勵
支持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經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備案)促成松山湖單位發(fā)生技術交易,按照技術轉移服務費的50%給予獎勵,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3.技術轉移人才獎勵
被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yǎng)基地(廣東)考核評定的中級技術經紀人、高級技術經理人和國際注冊技術轉移經理人(RTTP),獲得證書后在松山湖連續(xù)從事技術轉移轉化工作滿1年,并促成技術交易的,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和2萬元獎勵。
注意事項
申報及審批時間
申報時間:全年受理。
審批時間:2021年9月前申報的項目,統一在10月份集中審批。逾期提交的,延期至下一年度第一批次集中審批。
材料要求#p#分頁標題#e#
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需制定申報資料目錄,并按照申報資料目錄的順序排列(資助申請表在最上面,其他材料按目錄順序附后),采用A4紙規(guī)格雙面打印并裝訂成冊(膠裝、線裝或打孔裝),合訂成冊后必須蓋騎縫章。裝訂不規(guī)范或未裝訂的材料,不予受理。
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申報指南,即可了解申報條件、獲取申報材料。
紙質材料提交至松山湖管委會A5棟211室,并將電子檔發(fā)送至郵箱:909492870@qq.com。
聯系人
松山湖科教局成果中心
盧先生:22891996
何先生:2289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