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1月1日起,福建省福州市將施行落戶、投靠近乎“零門檻”的政策,歡迎有意愿來福州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居住和生活的居民落戶。那么,這項政策,具體會如何實施呢?12月28日,福州市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了政策實施細則,提供了八類的落戶地址供選擇。
在發(fā)布會上,福州市公安局對“零門檻”落戶的適用對象、辦理流程、申請?zhí)崴?、落戶類型及申請材料等方面作了說明,其中落戶類型中,申請人可以在8種落戶地址里申請落戶。有合法產(chǎn)權房屋的,可以落戶到產(chǎn)權房屋地址;無合法產(chǎn)權房屋的可以落戶到各類集體戶地址,這些集體戶可以是單位集體戶、商住樓集體戶、人才公寓集體戶等,甚至可以選擇到公安派出所設立的公共地址集體戶落戶。
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施玉安:根據(jù)群眾工作、生活的便利需求,可兜底選擇任一公安派出所設立的公共地址集體戶落戶,實現(xiàn)落戶“零門檻”。
此次公布的落戶實施細則,還 放開了親屬投靠條件 ,擴大了親屬隨遷、投靠落戶的范圍,投靠落戶擴大到了近親屬。
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施玉安: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兄弟姐妹。
據(jù)介紹,放開落戶限制,有利于為福州吸引到更多的人才,有利于推動人才和勞動力資源有序流動。